近日,“清華大學經管學院院長被冒充”的事件引發(fā)社會持續(xù)關注。6月27日,有媒體記者從清華大學有關部門了解到,個別商業(yè)機構打著“清大經管”的名義,未經該校許可擅自使用“清華”“清華大學”等內容開展商業(yè)培訓、研學走訪、授權掛牌等業(yè)務,針對這些涉嫌侵權行為,該校已委托律師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此前就有報道和公眾反映,一些不法分子往往打著高校的金字招牌進行虛假宣傳,吸引不明真相的學員高價報名參加所謂的“總裁班”“研修班”,這些活動往往打著“提升管理能力”“拓展高端人脈”等旗號,收費不菲,但實際教學內容和師資往往與宣傳大相徑庭,不僅讓學員在經濟上蒙受損失,也嚴重損害了高校的聲譽。清華大學經管學院已通過官方渠道發(fā)布嚴正聲明,明確指出學院教師相關信息均通過學院官網公開,并表明對相關侵權行為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等權利。

清華大學終身教育處負責人表示,清華大學未授權任何社會機構或個人以清華大學或其下屬機構名義開展培訓項目招生工作。該負責人提示,清華大學所有公開招生的教育培訓項目,均在清華大學繼續(xù)教育網站(thtm.tsinghua.edu.cn)上進行公示。請社會公眾勿信虛假宣傳,謹防上當受騙。如發(fā)現(xiàn)相關違法行為,可向學校以及公安、市場監(jiān)管等部門舉報,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內容綜合自:人民網、北京日報、中新網

編輯:馮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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